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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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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胁迫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,法律规定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

一、合同效力如何撤销

下列合同,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:

(一)因重大误解订立的;

(二)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。

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

当事人请求变更的,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。

二、被人胁迫签了合同应该怎么办

被人胁迫签了合同,可以向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。

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

成年人被胁迫签订的协议,属于可撤销合同,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,如果不申请,其效力自始有效。

三、民法典中哪些合同无效哪些可撤销

可撤销合同包括:

(1)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(2)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(3)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,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,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(4)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(5)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无效的情形: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,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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