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主观:
农村宅基地被别人侵占,处理如下:
1、被侵占人可以与侵占人直接协商要求其返还侵占的土地;
2、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无果的,可以申请介入处理;
3、如果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向人民起诉。
法律客观:
《土地管理法》
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《土地管理法》
第七十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,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,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,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