葆艾科技网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夫妻一方失踪一方要求离婚吗?

夫妻一方失踪一方要求离婚吗?

来源:葆艾科技网

一方失踪另一方能要求离婚。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,要求离婚,人民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内,被告不出庭,不应诉的,即可以缺席审理,缺席判决。

一、离婚后男方躲着怎么办

夫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起诉至人民,只要求离婚,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,人民应当受理,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。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。对下落不明的人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。

二、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?

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内,被告不出庭,不应诉的,即可以缺席审理,缺席判决。也就是说采用公告送达这一方式后,即使拒绝传票,在六十天后仍当作已送达,就会采取缺席审理,如果最后确认双方感情破裂,则会直接判处二人离婚的。

三、一方失踪多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

一方失踪无论多久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,但是必须经过法定程序。当事人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诉至人民,只要求离婚,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,人民应当受理,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,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