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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失踪多年,如何办理离婚手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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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失踪多年,无法协议离婚,只能诉讼离婚。可以先向申请宣告配偶失踪,成功后再提起离婚诉讼,会判决准予离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可以调解或直接向提起诉讼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,也应准予离婚。

法律分析

夫妻一方失踪多年不可以去协议离婚,只能诉讼离婚。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先去申请宣告配偶失踪,宣告成功之后再去起诉离婚,会判决准予离婚。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夫妻一方失联,离婚的方式有:

1、申请宣告失联人下落不明,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。

2、直接提起离婚,这时被告不出庭,并不会影响法官是否审理该案件,如果原告可以坚持诉讼,由进行公告送达,进而缺席审理。但是,原告必须准备充分的证据,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支持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、第二、第四款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结语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,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应当进行调解。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,将会准予离婚。根据该条款的第四款规定,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,也应当准予离婚。因此,在夫妻一方失联的情况下,可以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,然后再向起诉离婚。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。

法律依据
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: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:

(一)未达成离婚协议的;

(二)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;

(三)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,或者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生效,即解除婚姻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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